基金風險預告書
本風險預告書係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」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。
基金之交易特性與存款、股票及其他投資工具不同, 台端於開戶及決定交易前,應審慎評估本身之財務狀況與風險承受能力是否適合此種交易,並充分瞭解下列事項:
一、基金之買賣係以自己之判斷為之, 台端應瞭解並承擔交易可能產生之損益。
二、基金經金管會核准,惟不表示絕無風險,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,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, 不負責基金之盈虧,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, 台端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。
三、基金交易應考量之風險因素如下:
(一)投資標的及投資地區可能產生之風險:市場(政治、經濟、社會變動、匯率、利率、股價、指數或其他標的資產之價格波動) 風險、流動性風險、信用風險、產業景氣循環變動、證券相關商品交易、法令、貨幣等風險。
(二)因前述風險、受益人大量買回或基金暫停計算買回價格等因素,或有延遲給付買回價金之可能。
四、基金交易係以長期投資為目的,不宜期待於短期內獲取高收益。任何基金單位之價格及其收益均可能漲或跌,故不一定能取回全部 之投資金額。
本風險預告書之預告事項僅列舉大端,對於所有基金投資之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一一詳述, 台端於投資前除須對本風險預告書詳加研讀外,尚應審慎詳讀各基金公開說明書,對其他可能之影響因素亦有所警覺,並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,以免因貿然投資而遭到難以承受之損失。
若您對上述有任何疑問或欲索取本公司基金公開說明書,歡迎致電滙豐投信客服中心:02-66335808 。